霞浦县医院传染科病房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宁德市)
霞浦县医院传染科病房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宁德市)
招标公告1.霞浦县医院筹建的霞浦县医院传染科病房装修工程(招标编号:NJZ-200514),已由霞浦县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本招标工程项目:霞浦县医院传染科病房装修工程;2.2.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城区;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三通一平;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5月12日,工期90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6.资金来源:国债投资。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2.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统一出售时间为2005年4月6日至2005年4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出售地点为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建设局大楼九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4月3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于2004年4月30日9时30分开始,在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开标。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帐户: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霞浦县支行帐号:140*****290********招标人:霞浦县医院联系人:陈文华电话:********161传真:********66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名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建设局九层宁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200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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