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十二城党群服务中心暖气改造及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大地十二城党群服务中心暖气改造及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大地十二城党群服务中心暖气改造及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XYGK*******)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大地十二城党群服务中心暖气改造及修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大地十二城党群服务中心暖气改造及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XYGK*******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工程位于大地十二城党群服务中心,工程内容为对大地十二城党群服务中心的热力入口,暖气片及相关管道的修缮换新。不涉及对建筑结构的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预算 7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投标资格的),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供应商须具有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6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8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6-27到 2019-07-0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七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tjgp.czds.tj.gov.cn),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7-10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7-10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七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晁晞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中北大道3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站:********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七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7日 |
招标
|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