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园景观水体(坝体)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光明公园景观水体(坝体)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光明公园景观水体(坝体)工程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受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委托,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长春市南关区光明公园景观水体(坝体)工程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标。
1、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2010HYG054
工程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光明公园景观水体(坝体)工程设计招标
水域总面积:13.7万平方米
工程位置:长春市南关区光明公园内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类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拒绝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行为,取消投标人资格;
2.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4、承诺遵守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原件)、近三年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文件。
4、报名方式及时间:
投标申请人于 2011年1月7日到2011年1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到长春市同志街2675号凯维大厦1501室报名。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购买:每本售价 1000 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 2011年1月28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八楼三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八楼三标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 陈局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长春市同志街2675号凯维大厦1501室
联 系 人:汤利军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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