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及动力车间施工招标公告
办公楼及动力车间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动力车间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动力车间施工已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经玉外资字[200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标段 | 项 目 | 拟建规模(m2) | 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
01 | 办公楼(六层) | 8043.98 | 以上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强弱)、消防、装饰工程施工。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大街与绵阳路交汇西侧 |
主车间办公楼部分 | 2718 | |||
动力车间 | 1992.69 |
招标范围:土建、暖通、给排水、电气工程等施工图所包含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大街与绵阳路交汇西侧。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3月20日—2012年10月30日。
2.4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07-2009年)有完成一项以上类似结构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近三年(2007-2009年)有完成类似结构的工程业绩。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者于 2011 年 1 月 7 日至 2011 年 1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书、《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为原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投标报名处报名。之后到长春市人民大街7350号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标段5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每标段提供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350号
联系人:刘卓奇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王云霞 电话(传真):****-********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投标报名处
联系人:谢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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