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廉租房8#—15#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阳光家园廉租房8#—15#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黑河市阳光家园廉租房8#—15#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JC(G)[2011]001号
黑河市阳光家园廉租房8#—15#楼工程项目,已由黑河市发改委批准,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黑河市阳光家园廉租房8#—15#楼工程,位于黑河市机场路东侧,电视台北侧。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0,323.17㎡,共有8#—15#楼共8栋楼,各栋楼建筑面积分别为:8#楼为3,428.31m2、9#楼为4,470.00m2、10#和11#楼为8,016.82m2、12#楼为4,402.14m2、13#楼为3,637.00m2、14#楼为2,511.30m2、15#楼为3,857.50m2;其中10#和11#楼有两个单体车库,共17个小车库,建筑面积370㎡。结构均为六层砖混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1.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8#—11#楼工程;第二标段为12#—15#楼工程;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有获得其中一个标段中标的可能。

  1.2工程总计划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

  1.3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0日;工期:26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均可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黑河政府采购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获得中标资格。

  5.投标申请人应持黑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审核(确认)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1月19日至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从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本工程计划开标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可电话预约报名并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

  采购人:黑河市机场路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黑河市东兴路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政编码:164300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 130*****039 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连秋 联系人: 王浩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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