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日通乡向达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附属工程施工无标段招标公告
卡若区日通乡向达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附属工程施工无标段招标公告
卡若区日通乡向达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经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单位)以昌卡若发改基建[2019]19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5,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 卡若区日通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卡若区日通乡向达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附属工程 |
建设地点 | 卡若区日通乡向达村 |
实施时间 | 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新建A户型2套厕所,建筑面积6.18m2及入户给排水、电气工程、院坝硬化、围墙、大门等工程;B户型13套厕所,建筑面积40.17m2及入户给排水、电气工程、院坝硬化、围墙、大门等工程;C户型3套厕所,建筑面积9.27m2及入户给排水、电气工程、院坝硬化、围墙、大门等工程以及挡土墙1582.33m3、石化广场440.70m2、场地平整6000m3、入户道路62.14m2、室外踏步11.72m2、仿木栏杆62.72m2、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
资金来源 | 国家资金 |
其他 | 质量目标:合格 |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新建A户型2套厕所,建筑面积6.18m2及入户给排水、电气工程、院坝硬化、围墙、大门等工程;B户型13套厕所,建筑面积40.17m2及入户给排水、电气工程、院坝硬化、围墙、大门等工程;C户型3套厕所,建筑面积9.27m2及入户给排水、电气工程、院坝硬化、围墙、大门等工程以及挡土墙1582.33m3、石化广场440.70m2、场地平整6000m3、入户道路62.14m2、室外踏步11.72m2、仿木栏杆62.72m2、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2)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工程发包价:*******.00元
(4)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保函方式提交。
四、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单项备案)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15时3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7月16日15时3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CA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它要求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开标现场必须带齐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资质备案证、投标项目投标备案证、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查询截图、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等相关资格查和评分材料原件以及公司资质证书原件,公证件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4、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房建和市政《2016定额》正式发行和运用及国务院通知营改增税率的调整。
6、随机抽取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补报经济标书及施工组织设计,补报内容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7、为响应《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采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卡若区日通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卡若区城关镇马草坝东路68号
邮编:854000
联系人:倪女士
电话:188*****003
2019年6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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