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线(港城大道-津滨高速公路)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联络线(港城大道-津滨高速公路)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津滨高速公路空港经济区联络线(港城大道-津滨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高速公路空港经济区联络线(港城大道-津滨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_津发改城市[2010]1044号文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津滨高速公路空港经济区联络线(港城大道-津滨高速公路)工程起于港城大道,在港城大道以南约1.0km处跨越纬十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跨越京津塘高速公路后继续向南连续跨越规划次干路和规划主干路后继续向南跨越津北路,终点接津滨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5k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为1个合同段,设计范围包括该路段内的工程测量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立交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防护工程以及收费站服务区的土建工程等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预算的编制。不包括该路段内的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等机电工程。
本次招标的合同于2011年1月7日~2011年1月13日在国家指定媒体上发布了首次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家数不满足招标法要求,因此延长一个公告期:
2.3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2011年2月20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一项5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外地进津企业中标后需按照天津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办理进津备案,不能按时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 月 14日至 2011年 1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1月21日9时,集中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1月21日9时,集中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会审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联 系 人:刘富东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联 系 人:刘志华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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