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学校校安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孔明学校校安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8 | 所属地区 | 成都 |
项目名称 | 邛崃市孔明学校校安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7日 | 截止时间 | 2011年01月20日15时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邛崃市教育局 |
项目名称 | 邛崃市孔明学校校安工程 |
建设地点 | 邛崃市孔明乡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学生宿舍109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上级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监理1 | 邛崃市孔明学校校安工程监理(第二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监理单位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需具备入川备案手续(按川建发【2009】126号文执行)。监理1要求比选申请人至少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1月1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1月2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邛崃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
账 号:0228 0000 0120 1500 0018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监理1 |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3.6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1月21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邛崃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政务中心6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四川省邛崃市教育局
地 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天庆街198号
邮 编:611542
联 系 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134*****592
传 真:***-********
2011年01月17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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