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西路潘家桥新建拆迁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环城西路潘家桥新建拆迁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环城西路潘家桥新建拆迁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环城西路潘家桥新建拆迁配电房工程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环城西路潘家桥新建拆迁配电房工程
工程地点:环城西路潘家桥
工程造价:7.5748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5.37m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挡土墙工程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配备人员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日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峰西路133号三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开标当天持现金于开标室经招标人登记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还少补。
5、投标申请受理:
5.1时间: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19日17:00时止(法平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峰西路133号)
5.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报名表加盖公章;并携带企业IC卡及项目负责人IC卡;
⑵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 经年检合格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⑺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提供象山县建设局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⑻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14时00分(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局五楼东首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象山丹城塔山路41号
联系人:吴立云
电话:138*****545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33号三楼
联系人:周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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