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福州地区大学城二期校际道路学园南路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福州市)
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福州地区大学城二期校际道路学园南路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福州市)
福州地区大学城二期校际道路学园南路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1.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福州地区大学城二期校际道路学园南路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为0624-********AC),已由福建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福州地区大学城二期校际道路学园南路工程A标段从学园南路起点-0+037.58至K1+110,其中包括一座桥梁。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城内。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4工程质量:合格。2.5资金来源:财政拔款。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包括主项和增项资质)的企业法人。投标人自2001年以来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中应没有受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4.本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选择承包人,并采用K1、K2确定非理性低报价的控制值和合理低价参考值。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本工程项目采用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05年1月19日至2005年1月25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650元(其中施工图纸及资料每套16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2月18日9:00,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应以银行电汇、转帐(不接受汇票、现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的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7.本次开标评标采用资格标、技术标和投标报价标分阶段开标,分阶段评审的办法。第一阶段开标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第一阶段及第三阶段开标时,均应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参加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不予开标。8.为有效地遏制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和挂靠围标串标等行为,在本次招标中设立举报奖励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重点项目稽查部门投诉或举报。举报内容经有权部门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励。招标人: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3层联系人:吴勇洛郭敏楚陈梅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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