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系统联合供应(设备)招标公告
控制系统联合供应(设备)招标公告
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VAV空调设备及控制系统联合供应(设备)招标公告
津开招公字(2011-0032 )
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VAV空调设备及控制系统供应,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招标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二、 工程名称: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VAV-BOX空调设备及控制系统联合供应(以VAV-BOX为主)。
三、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新城东路、新城西路交口
四、 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五、 工程规模:
六、 资金来源:自筹
七、 招标范围: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B1、B2塔楼变风量末端设备(VAV-BOX箱,VAV空调系统的控制系统,含温控器控制面板),非动力型V1-300~1200m3/h、V2-609~2437 m3/h、V3-200~850 m3/h三种,约3000个VAV-BOX箱的供应、运输、配合调试及售后保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为准)。
八、 承包方式:供货及控制联合体
九、 资格要求: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独资企业,所提供设备为进口(进口产品产地应为欧美及日本)或国内独资工厂生产(如提供国内独资工厂生产的VAV产品,在国外其品牌注册地也应有工厂生产VAV产品,并提供其国外工厂的生产证明文件);生产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4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标段接受VAV-BOX供应商直接投标,或由VAV-BOX供应商与自控供应商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在报名时须附双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十、 计划供货周期: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
十一、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认证,投标产品须通过美国ARI-880标准或日本JIS标准或欧洲DIN标准。箱体钢板采用22号G90镀锌钢板,钢板厚度不低于1.5mm,箱体在750Pa下漏风率不大于1%,并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认证、检验证书。自控供应商提供的自动控制系统应由Honeywell的XL5000系统、西门子的Aprooge系统(顶峰系统)、江森的Metasys系统及山武的savic-net FX系统中选择。
十二、技术要求:VAV系统控制方式为最小阻力变静压控制或总风量法
十三、报名日期:2011年01月17 日至2011年01月21日( : -- : )
十四、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 档案馆八楼 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五、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六、联系人电话: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杨渊凤 电话:***-********;传真:***-********;
建管中心窗口系电话 ***-******** ***-********
十七、 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新城东路、新城西路交口工地办公区
十八、 招标文件获取:采取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投诉接待负责: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
招标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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