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灯杆定位标志招标公告

路灯灯杆定位标志招标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编号:SZCH2011-Y-X-001
采购类别:其他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路灯灯杆定位标志制作及安装项目一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1-Y-X-001
二、标的物清单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品名 技术、安装及工艺要求 数量 备注
1 路灯灯杆定位标志 见如下
6000张 数量为暂定,合同以单价形式签定,总数量按实结算。
三、货物的技术及其他要求:
(1)技术要求:
材质: 3M 7年工程级反光膜。
工艺:采用膜贴膜技术:在3M白色底膜上粘贴3M兰色反光膜,兰色反光膜字型采用雕刻镂空,详见附件。
尺寸:设计为椭圆状,规格为105MM*170MM;附件图片请至招标公司领取。
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样品一份,同时提供3M材料正品证明文件及其他材质正品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单位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2)安装要求:
园区部分及零星道路路灯竿的人工黏贴,按业主要求在2011年分批制作及现场粘帖。
(3)工艺要求:
将路灯杆需要张贴处用用酒精等有机溶剂清洗。
标贴张贴位置应垂直道路中心线,并保证竖直,同一条道路的张贴高度应一致,中心高度离地2.0米。
张贴的标贴必须按定位标志编号规则或根据业主委托要求进行。
(4)未按上述要求张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
四、其它要求:
1、交货及安装时间: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分批次交货及安装,每批次接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10天内应交货及安装。
2、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3、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成交供应商负责以上货物的制作、安装。
5、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指定。
6、本次采购不接受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承诺交货及安装时间。
6、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随产品一起向采购方提供产品的原厂质保书和原厂出厂证明(若有)。
7、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或证明材料等。
8、报价表(格式):
编 号__ ____
序号 品名 技术、安装及工艺要求
(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壹册(并一式二份),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综合说明:
1、报价中须包含标的物清单中所有标的物及所有辅料、运杂、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需要采购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3、货款结算: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且不超过财政预算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6、请贵单位于2011年1月24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电 话: (0512)********
传 真: (0512)********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刘虹
9、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晓华
电 话:(0512)********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11、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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