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3185]梅州迎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室内设计招标公告
[JG2019-3185]梅州迎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室内设计招标公告
梅州迎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室内设计
本招标项目梅州迎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已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
2019-441400-61-03-033497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金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梅江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4297㎡(大堂公共区面积约952㎡、客房区(行政精英层、行政层、商务层)4-14层面积约7397㎡、餐饮区(1、2层)面积约2568㎡、会议区(3层)面积约1600㎡、负一层后勤区域面积约1780㎡、15层(加建)面积约662㎡、宴会中心约1200㎡、康体区域面积约500㎡等),工程建设内容室内装修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改造、外立面铝窗更换、电气工程、强弱电系统、机电设备、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冷热水系统、消防及监控系统等配套附属设施。酒店定位为“以品牌管理为标志,客房为亮点、餐饮为特色、会议为拳头”的产品,打造当地政务接待及会务场所的标杆。在酒店设计上突出客家文化主题并适当体现轻奢风格的时尚元素,目标消费更为大众化而非奢华高档。
2.3建安及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约3300万元(其中室内装修工程约2022万元,主体建安工程约1278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24.10万元;
2.4.招标类型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
2.6.后续工作: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要符合清单规范,配合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审核单位工作,提供满足审核要求的成果文件)、派驻现场代表指导施工与配合服务,一个月天数不得少于22天,人数不少于1人。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2.8建设工期:
2.9承包方式:总价合同。
3.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独立法人企业:(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18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 月28 日至2019年7 月 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40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9)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7月18日9 时00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于当日8时40 分至 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梅州市金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点: 梅州市彬芳大道中26号
联 系 人:曹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
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梅州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
日期:2019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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