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综合楼改建工程(泉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综合楼改建工程(泉州市)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工程名称: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综合楼改建工程3、工程地点:丰泽街东段4、建设规模:约500万元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等级;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3、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汇出的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于2004年12月31日17:30时前汇入指定账号(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4、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泉州市商业银行打锡街支行,帐号:****************。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的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1、法人单位介绍信;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副本;4、经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6、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开户许可证;7、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汇票或转帐凭证(票证上应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由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报名。四、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4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不含节假日)每日8:30-11:30,15:00-17:30;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二层)。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传真:****-********注:并同时在泉州建设网上发布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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