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公告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9-HCGK-HD012(HCCG********)-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9-HCGK-HD012(HCCG********) |
采购人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华侨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 传真:****-*******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
采购项目名称: | 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性质): | 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控制价:¥40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标准: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 即刻起至2019年07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019-07-15 09:30:0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19-07-1509:30:00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小姐 ****-*******/5333807(传真),谢小姐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先生 ****-*******/5333807(传真) |
其他: |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5333807(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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