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剧场重建工程桩基施工(福州市)

福建省人民剧场重建工程桩基施工(福州市)

招标公告1.福建省人民剧场的福建省人民剧场重建工程桩基施工(招标编号为:****-********),已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本招标工程项目为福建省人民剧场重建工程桩基施工;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东街3号;2.3.工期:40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2.5.资金来源:自筹。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审的办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5.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5.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5.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5.4.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出售时间为2004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招标图纸及地质报告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以上材料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50元。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月1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7.本招标工程取消集中进行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自行踏勘现场,如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需要澄清的,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之前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阅读,并向招标代理领取澄清文本文件。招标人:福建省人民剧场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6层,邮编:350001电话:****-****************  传真:****-********联系人:侍平、郑锦华、张孔龙投标保证金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开户银行:福州商业银行东街支行银行帐号:****************36045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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