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职业学院冬季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冬季采暖用煤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冬季采暖用煤400吨

二、招标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以冬季锅炉采暖用煤为主;

2、投标人必须具有法定经营许可资质且企业信誉良好;

3、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每吨(含税、运杂等费用);

4、中标人以合同有关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签订本次购销合同;

5、运输及杂费由供煤方承担;

6、交货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锅炉房煤场。

三、煤质性能指标

取暖煤400吨,发热量5000 大卡以上,含硫量 1.2%以下,水分8%以下,挥发分30%以上,灰分 25%以下。

四、投标时间、地点

2011年1月21日上午9:00招标会议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总务处会议室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时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执照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煤炭经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严禁以“借用、顶替、挂靠”等为名目的单位参与竟标,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3、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法人代表、联系人、煤种(原煤、混煤)、数量、价格、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付款承诺。

4、投标文件应正本一本、副本三本,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5、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六、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金)。不交纳者投标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七、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要求验收,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八、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在学院监督部门监督下,由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每吨运到交货地的合理报价、煤质、煤源、服务承诺、单位信誉的优劣等作为评标依据,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

九、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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