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3216]广州溶剂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招标公告
[JG2019-3216]广州溶剂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招标公告
广州溶剂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溶剂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溶剂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项目
2.2 招标编号:0724-1900A60N2009
2.3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西路228号
2.4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溶剂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项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原工业用地转化其他用地类型的土壤要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经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属于被污染场地的,应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并开展修复工作。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溶剂厂地块位于黄埔区南岗西路228号,面积约17.1万平方米(含码头及其中转罐区),主要生产醋酸乙酯、醋酸丁酯和工业甲醛等化工原料,目前已停产,且生产设备和建构筑物均已拆除,项目现场无供水、供电。经环境初步调查显示该地块存在部分区域有机污染物超标,需开展环境详细调查和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计算地块土壤污染需要修复的范围及土方量,推算土壤修复目标值,为后期土壤修复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日历天,包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评审和备案时间,且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需提交《广州溶剂厂地块环境污染详细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
2.7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环保部《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有调整或新增法律法规,需按新调整的法律法规或新增的法律法规),结合地块的实际情况开展场地环境详细,根据场地详细调查结果,进行数据评估和分析,确定地块的污染情况;通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值计算等多个内容,开展多层次健康风险评估,推算土壤与地下水的筛选值和修复目标值,并确定场地是否需要开展污染修复、污染修复范围及修复量;编制《广州溶剂厂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报送并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或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机构)的专家论证和备案。因调查范围涉及码头,投标人在开展调查前应取得港务管理等部门的同意。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680万元。投标人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的基础上自行报价(因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或新增、专家评审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要求而须进行补充调查检测和其他新增工作,中标价格不作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包含土壤和水监测项目。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9年7 月 1 日至 7 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应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MA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4.4 投标人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7 月 25 日8时30分至2019年 7 月25 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7 月 25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等媒体发布。
6.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人: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23号
邮编:51017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23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殷工、何工
传真:020-********
2019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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