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花园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画溪花园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画溪花园一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画溪花园一期工程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代建机构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雉城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2幢24层、4幢22层、4幢18层和3幢15层和地下车库等建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内容等。
2.4 合同估算价:约¥25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经理200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证明材料的有效形式:同时提供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不能反应项目的规模和特征、项目经理等内容的,应提供其他有效的旁证资料。)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
3.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件精神,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
3.6拟派项目负责人考察合格。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交易会员,请于 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www.cxztb.gov.cn)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补交。
申请人也可于2011年1月13日至2011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随带交易ID卡到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并以不记名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3日至2011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至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非会员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5.2 资格预审文件会员网上下载每套售价 100 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17日14:00时,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滨河大道912号 地 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系人: 徐 工 联系人: 郑工、朱 工
电 话:****-******* 电 话: ****-********
2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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