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鹿寨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鹿寨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28日13: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01日09:00至2019年07月05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十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23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 | ||
预算金额 | ¥6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鹿寨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鹿寨县建中东路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站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低层住宅区3-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工****-*******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鹿寨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
项目编号:DCZX18-GX-0041(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鹿寨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广西鹿寨县建中东路14号
联系方式:卢站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工****-*******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低层住宅区3-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已由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柳审批基建[2018]2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柳财预追【2017】475号、鹿寨县财政局以鹿财农【2017】81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鹿寨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鹿寨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9]12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
建设规模: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III标段(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III标段: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拉章河洞岭屯河段整治工程,合同估算价约6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5年)有河段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8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5、6、7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9年 7月1日至7月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十楼)。
联系电话:****-*******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打印件及授权委托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原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个人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十楼)发售柜台支付。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鹿寨县石榴河长田河长田村、洞岭屯、板盘屯河段整治工程项目I、II、III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8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各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如存在违反此规定行为,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9年7月23日9时30分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公开开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9:00至2019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十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十楼)发售柜台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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