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湿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供应商需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或经销商;(3)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湿垃圾处理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9-045) 3、预算编号:16-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湿垃圾处理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验收等。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6-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黑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中小企业声明函;(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材料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到现场缴纳标书费后,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28 16:00:00至2019-07-0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5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2)现场验证报名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金石湾46号502室。(3)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金石湾46号502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7-22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金石湾46号5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肆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现场提交资料及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市容环境事务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朱山路449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金石湾46号502室 | 邮编:201508 | 邮编:201508 | 联系人:杨金辉 | 联系人:陆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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