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工程、汽开区保障性住房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一汽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工程、汽开区保障性住房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JLZSZB19-162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一汽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工程、汽开区保障性住房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监理地点:一汽物业小区、汽开区保障性住房小区

2.2监理服务期:3年

2.3采购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建设规模:区总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其中小区最大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5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同时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17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具有2018年(全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全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日至 2019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4.2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评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殷硕阳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维修工程 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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