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字黑白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全数字黑白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全数字黑白超声诊断仪一台(项目编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 采购品目:项目编号:*******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全数字黑白超声诊断仪一台
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2011年1月17日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全数字黑白超声诊断仪一台(项目编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将获得优先邀请。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全数字黑白超声诊断仪一台
四、采购预算:166000
五、商定时间:2011 年1月24日上午9:30。
六、商定地点:汕头市金砂路50号金平区政府大楼十一楼11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廖先生、张小姐 联系人: 邱伟泓
电话: ********1275 电话:138*****207
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1 | 全数字黑白超声诊断仪 | 台 | 1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预算:166000元
2.完工期: 5天内
3.付款方式: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后由采购人付清。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金平区人民医院。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监管部门”是指:金平区采购办。
2.4 “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谈判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
6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响应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求
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1.1响应供应商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1.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单一来源项目编号;
2)单一来源项目名称;
3)包(组)号及谈判货物、服务名称;
4)响应供应商名全称;
5)日期。
12.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所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12.2迟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六、谈判的步骤
13.谈判文件的澄清
13.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
14. 谈判:
14.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4.2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4.3 谈判文件的修正:
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4.4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4.5 在谈判(商定)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4.6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及合理低价的前提下,谈判小组以记名表决形式推荐成交候选人。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及合理低价的前提下,谈判小组以记名表决形式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质疑
16. 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九、签订合同
17.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适用法律
18. 金平区第三人民医院、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详见货物类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货物类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技术参数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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