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东圳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二期)工程(国内)
莆田市东圳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二期)工程(国内)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_莆建工招字【2004】30号__1、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的莆田市东圳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二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工程性质:水利工程建设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按图纸(干渠51K+00~89K+00及第三支渠)投资概算:约人民币8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建设地点:莆田市东圳水库灌区(干渠51K+00~89K+00及第三支渠)工程质量:合格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的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4、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和报名地点为:莆田市招投标中心。时间为:2004年10月14日至2004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4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5、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报名办法:由投标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向招标代理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有效的企业介绍信(招标公告后签发且无涂改、无插字及无内容错误);(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三个月前与参加报名人员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申请人三个月前为参加报名人员办理的至少包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除介绍信外,其余资料统一用白色A4纸幅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原件随报名核验。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拾元,售后不退。7、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8、具体要求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为准。招标人: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人: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天贵联系人:朱德芳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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