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卫生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局办公家具采购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局的委托,根据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该单位申请采购的办公家具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1、项目编号:2011A005
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局办公家具采购
2、报价供应商须知: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1年 1月 21 日9:00—2011年1月 21 日9:30。递交地点: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2011年 1 月 21 日9:30,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1室。
(3)参加询价采购的确认方式:
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在2011年1月 20 日9:30以前,将“报价确认函”(格式详见第三部分)投递到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办件大厅5号收件箱。报价确认函须装入密封袋进行密封,封面须且仅注明以下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递日期,并不得在密封袋任何地方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未按以上规定密封、标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报价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4)标书费及报价保证金:
标书费:100元。
报价人应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的报价保证金1000元,报价保证金统一采用刷卡交纳(银联卡)。报价保证金币种应与报价币种相同。在当日内退还所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报价仅采用人民币综合报价,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本次报价不得突破采购预算:99560.00元。
(6)本次采购各报价供应商必须对报价表中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予以报价,不得随意添加、增减项目,不得漏报、错报、涂改,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大小写金额须一致,若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报价供应商须附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未附具体参数以及低于采购单位的技术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8)采购合同:成交价即为合同价。《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并送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监章。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报价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
B、报价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C、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D、采用虚假手段骗取成交的。
4、评分原则及定标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区监管部门、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及采购单位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由采购单位选择成交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成交自身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均不能履约时,本次询价采购无效,重新组织采购。
5、报价供应商应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一套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括:
(1)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部分)
(2)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三部分)
(3)技术条件要求响应(报价供应商须对应第二部分(二)技术要求明确标明所投品牌技术参数);
(4)报价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如要求出示原件而投标供应商未能提供,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为审查依据)。
①营业执照副本(副本);
②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竞标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如竞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则必须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授权证明。
以上①、②、③、④为必备条件,年检章应清晰,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不在有效期内,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5)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户)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理人(或个体经营户)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户)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户)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三部分)。
如以上五项要求有不符合的,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有权视其为无效报价文件。
6、报价文件的制作要求:报价文件所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报价表、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张,并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装入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未按本条规定制做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7、其他事项: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货物名称

所报价产品

品牌及产地

单位

数量

办公桌

1800×900×760

3

办公椅

S-39

3

文件柜(木质)

三门 1200×400×2000

3

三人沙发及茶几

2100×900×1100/1200×600×400

11

单人沙发

1100×900×1100

6

办公桌

1400×700×760

13

办公椅

S-38

13

文件柜(铁皮5个/组)

860×400×2000

26

会议桌

1200×400×760

48

会议椅

96

单人床(含床垫、床头柜)

2000×1200×450

4

保密柜(组合式)

双节860×400×18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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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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