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HYZB-********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修缮工程 | ******* |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修缮工程等 | |||
2 |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消防工程 | 740000 | 消防给水系统,相适应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灭火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 |||
3 |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防雷工程 | 290000 | :防直击雷装置等,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修缮项目: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消防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范围),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防雷项目: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范围),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7-01至2019-07-05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室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修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有至少三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消防: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防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4套加盖公章留存。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2 11:0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9-07-22 11:0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修缮工程 | 600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第二支行 | ********1394 | 电汇 | |
2 |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消防工程 | 140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第二支行 | ********1394 | 电汇 | |
3 |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防雷工程 | 55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第二支行 | ********1394 | 电汇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鹏
联系电话:********95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401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古迹保护中心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36*****3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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