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临沂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29日09:0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7月1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项目 | 1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保洁服务类型,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9.000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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