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2568]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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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9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19-256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2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广州番禺桥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众擎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广东荣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7广东迈骏建筑有限公司通过
8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9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汕头市潮阳第四建筑总公司通过
11增城荔新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通过
12江西中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3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4广东新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5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16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17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通过
18盛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9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0广东一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1韶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2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3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4广东潮通建筑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5广东省广弘华侨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6广东大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7广东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8广东中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9惠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0广东华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1广东亿航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32广东豪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3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34广东南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5广东森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6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通过
37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8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9广东粤晟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40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1广东盛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2广东泰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3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通过
44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5广州金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6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7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8广州市筱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9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通过
50广东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1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二公司通过
52广东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3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通过
54阳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5广东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56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57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8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9广东天竟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60广东裕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61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2广东海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3广东荣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64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5茂名建筑集团第二有限公司通过
66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67建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68深圳市双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69广东德浩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70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1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72广东铭濠润建工有限公司通过
73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4广东南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5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6佛山市浩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7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8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9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0广东恒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1大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2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83南建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4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5广东兴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6广东立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7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8阳江市源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9广东建通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0广州市从化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1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92广州一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3广东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4雷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通过
95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6广东开元实业有限公司通过
97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8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9广东富众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00广东锦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101广东星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2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通过
103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04广东冠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5广东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06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107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08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09广东荣基鸿业建筑工程总公司通过
110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附件:156*****84770.pdf" target="_blank">1.资格审查报告-公示.pdf

标签: 提升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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