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3214]花都区胡屋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JG2019-3214]花都区胡屋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花都区胡屋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5610.70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2.3、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完工验收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完工结算、竣工验收、配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6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项目负责人(总监)、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3.7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13)、(16)点内容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以作证明,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13)、(16)点,格式自定。(14)-(15)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4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11号2704、2705、2706房
联 系 人:梁工、吴工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4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
招 标 人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6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承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总监)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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