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6线永春路段路面改善工程(泉州市)

省道306线永春路段路面改善工程(泉州市)

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泉施招字(2004)年第(088)号  1.省道306线永春路段路面改善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工程规模:44.6公里;投资规模:约7000万;招标范围:混凝土路面改善工程;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2本项目工程拟分6个合同段,2.3工程建设地点为: 泉州市永春县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 100日历天;2.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对上述合同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不分具体合同段,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每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合同段。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营体形式投标。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3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于2004年8月20日18时00分前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出(汇入帐号: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泉州市丰泽支行,帐号:***********************)。6.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时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法人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资料应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均采用A4纸并加盖公章。7.诚信承诺:报名时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诚信承诺书。8.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路桥专业,不低于二级资质,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在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到场。9.报名时间:2004年8月16日至200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10.报名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泉州市建设大厦二楼)招标人:泉州市公路局 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日 期: 2004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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