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黄石镇清江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莆田市)
荔城区黄石镇清江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莆田市)
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莆建工招字【2004】20号1、荔城区黄石镇清江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已由莆田市荔城区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工程为综合楼工程,五层框架结构;工程总造价约208万元;资金:自筹;招标范围:基础、土建、水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规模:约2600平米;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为:黄石镇清江初级中学校内;计划开工日期为:2004年9月,工期21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项目经理须是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的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5、投标申请人可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拾元,售后不退)及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并报名,时间为2004年8月16日至200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银行开户单位名称: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45*****220********、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由投标申请人拟派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携带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招标公告后签发且无涂改、无插字及无内容错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投标申请人三个月前与参加投标报名人员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投标申请人三个月前为参加投标报名人员办理的至少包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证明和基本帐户证明,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报名。(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随带原件备验)。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于2004年8月23日送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并预计于2004年8月24日进行资格预审。9、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10、按规定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将汇入投标申请人开户银行基本帐户。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碧洪联系人:朱德芳联系电话:****-*******日期:200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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