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服务项目(A包)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服务项目(A包)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9]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服务项目(A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FZDX2019-C10-1
二、招标类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服务项目(A包)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配送服务期限 | 控制折扣率 | 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服务项目(A包)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 不高于90% | 约230万元(按配送服务实际结算) | 要求食材新鲜、无害、无毒,配送及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注:本项目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折扣率;以当月、当地所供货物的市场价作为基准价,最终根据供货量据实结算。
特别提醒:为了更高质量完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二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供应、配送服务,该项目分为二个包,第一食堂为A包,第二食堂为B包,每个供应商只能允许中标一个包,如供应商中标两个包,必须自动放弃后面的一个B包,以此类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食品内容、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开标前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开标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转账回单(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2019年度开标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的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七条);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响应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指当年度)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原件)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1--8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开标地点:(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cgp-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九、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7月1 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肆副)。如遇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同意后,再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投标人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一、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右侧
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先生/137*****979
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伍塘路伍塘小区
邮编:344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39*****165
电子函件: fzyshx@163.com
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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