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PAP正压系统、医用LED黄疸治疗仪、婴儿培养箱招标公告

NCPAP正压系统、医用LED黄疸治疗仪、婴儿培养箱招标公告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江西省兴国县人民医院电子胃镜、多参数心电监护仪、NCPAP正压系统、医用LED黄疸治疗仪、婴儿培养箱(XG-110106)询价采购公告
经批准,我中心现就兴国县人民医院的电子胃镜、多参数心电监护仪、NCPAP正压系统、医用LED黄疸治疗仪、婴儿培养箱等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XG-110106
(二)项目内容: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19日—2011年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方式:各投标人需到本中心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询价文件可网上下载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处,以纸质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26日上午10:00,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名费:100元/品目;投标人在2011年1月25日前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品目(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填写退款收据并递交给财务,收据样本详见附件一)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中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方缴纳合同价款5‰的中标综合服务费。
2、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3、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资质证书、具体参投产品相关说明;询价文件所述的各品目的物品的相关要求为采购人对该产品的基本要求,如有偏离,则必须不低于采购方的要求,未附具体货物说明以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期。
5、资格要求: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③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取得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加盖公章);
④提供设备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设备注册证及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所投设备注册证过期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在有效期内的受理通知书、延期公告及器械注册审批进度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地点:兴国县人民医院指定位置。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兴国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招投标工作小组可能会参与本次招标的验收及检查中标商的履约情况。
8、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设备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天之内付清;所有项目资金均由兴国县政府采购办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9、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偏离表、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营业执照、企业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④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1、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评标分值比重为:价格分60分,技术分30分(分基本分、技术偏离值得分和综合评价分三部分)商务分10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企业综合实力(参考投标企业的简介、经营资质、注册资本、同类项目经营业绩等)/售后服务(根据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在当地是否设机构、技术人员数量、授权维修站实际服务情况综合打分)/环保节能、自主知识产权/所投标产品中具有财政部认可的环保节能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交货期的长短)等。
注:①、不符合本次采购资质条件及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
②、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③、投标产品是江西自主创新产品的按“《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购{2009}21号)”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有加分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如果出现综合得分相同且是最高得分的情况,则由价格分高者优先中标;如价格、技术分仍相同,将组织同为最高得分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直至确定投标人。
1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3、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号:****************077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14、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将军中学往县城100米处)
联系电话/传真:****-*******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品名

相关要求及说明

数量

电子胃镜

本品目总预算为:18万元;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二”

1条

多参数心电监护仪

本品目总预算为:10万元;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三”

5台

NCPAP正压系统

本品目总预算为:9.5万元;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四”

1台

医用LED黄疸治疗仪

本品目总预算为:7.5万元;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五”

1台

婴儿培养箱

本品目总预算为:19.95万元;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六”

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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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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