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坊安置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家庭作坊安置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平湖市新仓镇家庭作坊安置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8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平湖市新仓镇家庭作坊安置区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新仓镇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业主,负责工程招标承包及施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与仓庆公路相接,向北,终点金沙路西延伸段相连。技术标准为公路四级。道路总长577.7米,路基宽度8米,其中路面宽度7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排水工程涉及埋设D400混凝土管道462米,D300混凝土管道120米,管道采用C15素混凝土基础;雨水检查井采用圆形砖砌检查井,出水口采用一字出水口,检查井井盖座均采用重型复合井盖等(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市政、交通三级及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施工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更换施工员。
三、施工工期: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4月30日。
四、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五、报名时间: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于2011年1月21日上午8:00-11:00到新仓镇招投标中心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标。报名时每个报名单位交资料费100元。
投标人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职工,并提供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凭证样式见附表,需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盖章);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的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报名。投标报名人与项目现场开标投标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报名人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出席现场开标的人员的,必须重新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
六、本公告由新仓镇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新仓镇招投标中心(镇政府二楼)
联系人:沈华元、张松
联系电话:********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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