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LED电子显示屏和一辆汽车招标公告
一块LED电子显示屏和一辆汽车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关于采购一块LED电子显示屏和一辆汽车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宜宾县卫生局公务车及宜宾县文体新闻出版局LED电子显示屏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宜县采询〔2011〕2号 公告日期: 2011年1月19日21时4分
行政区划: 宜宾市-宜宾县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请点击右下角“下载项目标书”予以下载)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请点击右下角“下载项目标书”予以下载)
该包技术指标:
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报价车辆的生产许可证和车辆鉴定证书以及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国家强制认证、节能车辆认证、车辆质量检测报告,有报价车辆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3C认证等)。
(三)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有报价车辆经销权,有能力提供所采购之货物。
(四)有固定的送货人员和送货工具,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所采购货物安全、无损的送到采购单位。
(五)报价车辆售后服务由供应商负责的,应有专门从事售后服务的维修、征求用户意见等人员,保证让宜宾县政府采购单位满意;报价车辆售后服务由生产商负责的,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解决好售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进入宜宾县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1月2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下同)—2011年1月24日下午15∶30(工作时间内)
询价文件售价: 100元/份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柏溪镇县府街,宜宾县政府办公大楼4楼4号)
报价截止日期: 2011年1月24日15时50分
报价地点: 宜宾县卫生局6楼会议室(柏溪镇三角街)
联系人/联系方式: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1—*******,联系人:喻先生、黄女士
其它内容: 供应商购买询价采购文件需具备的手续:
(一)第一包的投标供应商须交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不计息);第二包的投标供应商须交保证金15000.00元(人民币、不计息)。第一包、第二包均投标的供应商须交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不计息)。
(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及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等有关证件原件交由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预审,并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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