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华林禅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征拆工作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华林禅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征拆工作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概况:2010年10月经原市国土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拆迁公告批准拆迁,后经市住建委批准延期至2019年10月7日(穗房延拆字〔2018〕第22号)。该项目先由市道扩办负责拆迁,因涉及居民商户较多、时间跨度大、拆迁成本高等问题,后期拆迁工作遇到较大困难。2015年12月15日,市领导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决定由荔湾区政府继续负责后续拆迁工作。一直以来,荔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是从2019年2月18日省市领导现场调研后,华林禅寺后续拆迁工作正式开展。现拟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实施广州市华林禅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征收拆迁安置工作。该地块共有28栋房屋(48户),未拆迁房屋总面积为4222平方米,其中住宅34户、面积3732平方米;住改商16户、面积489平方米进行征收拆迁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项目专业、社会稳定、文物安全、时间紧迫、保密等5个单一来源采购依据充分,理由成立。本项目是华林禅寺复建工作,对于弘扬禅宗文化、重塑海上丝绸之路影响力意义重大,也是我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举措之一。作为2018年省政协的重点提案,该寺复建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到现场调研督办,积极推动项目的开展。由于项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且需要多部门多单位协调解决,供应商必须拥有高协调能力,并对各职能部门的运作十分熟悉。才能够针对项目服务期间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处理。广州市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是经荔湾区政府、荔湾区财政局(国资局)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长期在荔湾区承接征收安置工作,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资源,对于荔湾区行政区域内的收购、征收、拆迁等工作基本情况十分熟悉,对仓库厂房、住宅、商业、学校、国有企业物业等各类型物业的征收安置熟悉,能从实际中考虑政策统筹、被征收人特点等重要因素,能熟悉处理地块征收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同时该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广州新隆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华林禅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前期的征拆工作,已摸查、收集、整理了原该项目的前期大量资料,如果委托其他公司负责,将浪费财政资金,延长工期,浪费前期的工作成果,不利于本项目的建设。因此,拟采用广州市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华林禅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征拆工作的征收安置单位。具有全面充足的人员配备、业务基础、承接和处理能力、熟悉各阶段、各政府部门之间的流程,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有绝对的优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市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新隆沙西1号1楼108房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张国源工作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意见:通过
2.专家2姓名:徐敏红工作单位: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通过
3.专家3姓名:曾瑞眉工作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通过
4.专家4姓名:陈卫民工作单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通过
5.专家5姓名:周长平工作单位: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职称:律师
意见:通过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控管理,保证文物安全和项目顺利完成;注意补偿协议、产权注销等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对具体参与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的培训;推进项目建设,是提高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的具体行动。
九、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07月02日至2019年07月08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地址:荔湾区西华路56号之一三楼
联系人:罗子欣
联系电话:
189*****225(二)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401房
联系人:沈扬
联系电话:
***-********(三)
财政部门:荔湾区采购办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81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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