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通风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通风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采购)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夷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通风空调工程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及编号:夷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通风空调工程。YLJY(2011)G003号。

  2、资格后审应提供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三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被授权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承担项目未完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参与报价。

  (6) 授权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二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个人缴费发票或收据原件,由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缴费的证明原件,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

  (7) 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中央空调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证明文件(授权书原件);

  上述资料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供评委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能参与报价评审。

  3、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2011年1月19日-2011年1月25日;供应商会员登录(www.ylzfcg.com)下载询价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按网上提示在网上银行交纳工本费。

  4、招标费用:询价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5、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1月26日9:30时,逾期不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1月26日9:30 时。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7、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90000.00元。供应商按网上提示在网上银行交纳。。

  8、公布中标人时间和地点:2011年1月26日。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9、付款方式:⑴发包人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审定的承包人完成进度工程价款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但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出示《建设工程工资支付保障金收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后才能支付进度款,否则不予支付;⑵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后,发包人再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80%;⑶工程竣工决算经审计机构下达审计决定书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达总价的90%。发包人按审定总额扣留5%的质保金后,余款一年内付清;⑷质保金的退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现场踏勘:报价人下载询价文件后可与项目业主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联系到现场踏勘。(电话:139*****069,联系人:张万里)

  联系人:包建峰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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