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水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鹤峰县?水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采购谈判公告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拟对“?水河治理工程四个标段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1-033

二、项目名称: ?水河治理工程四个标段施工监理

三、项目内容介绍:

1、工程概况

?水流域跨湖北、湖南两省,系澧水一级支流;发源于湖北鹤峰县下坪乡的黑湾,流经鹤峰城关,大坪后,沿鄂、湘西省边界至江口朱家村,进入湖南桑植县境内,于慈利永安渡注入澧水。全流域面积5048 km2,干流长250km,其中朱家村以上集水面积2760km2,干流长141.0km,湖北境内2652 km2,属鹤峰县的为2040 km2。

2、建设内容

本次鹤峰县?水河治理工程总长1.5km,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河堤两岸修建防洪墙,疏挖局部河道和卡口“瓶颈”段,使鹤峰县城区及?水河上游城郊中村、张家村和细柳城等城郊村庄满足防洪标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保障防洪安全。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城区段采用二级防洪墙形式。一级防洪墙墙顶高程根据5年一遇洪水位加超高确定,二级防洪墙墙顶高程根据20年一遇洪水位加超高确定,两级防洪墙之间修建亲水走廊。

防洪墙采用当地丰富的石材,采用浆砌石结构,挡土墙的型式主要采用重力式和衡重式,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合理选用。

3、工程总投资

本次治理工程总投资1500.00万元,工程类型为水利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级为 IV等。计划工期6个月,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浆砌石、砼、污水管、护栏等。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近三年有承接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以监理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需配备不少于4人的监理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其中总监1人,现场监理3人,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2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鹤峰县政府综合写字楼三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1月25日9:00至9:30,逾时恕不受理。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开始时间。成交供应商需交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整。

八、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鹤峰县水利水产局七楼会议室,逾时恕不受理。

九、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签订合同后按工程进度付款。

十、联 系 人: 邓先科153*****608

鹤峰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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