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版)
为了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开展,保障广大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构建和谐院内外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职工群众对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透明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原实施方案,具体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治院,坚持走群众路线,构建和谐医院发展环境。二、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工作办公室在医院办公室,并成立相应监督机构,相应成员依据医院人事变动,视具体情况定期调整,具体名单以最新印发文件为准。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定期将医院工作通过网站、媒体、板报等形式对院内外宣传,监督机构负责对各部门院务公开工作实行问责和监察,并接收社会反馈意见。三、公开形式(一)对院外公开形式对院外公开的内容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工作变化及时更新,确保院内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按照便利、快捷、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合理选择不同的公开形式,主要形式有: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2.编印、发放各类资料。3.通过非商业性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包括学校网站、医院网站、社会媒体等。4.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5.建立医院领导接待日、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等。6. 设立公开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7. 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二)对院内公开形式医院重大决策、决定、人事变动、改革措施、重大的政策实施情况等事项要在决定、实施前公示或公开通报,实施后根据工作进程分阶段及时公开通报;突发事件、评优和奖惩结果及日常事务要在有效期限内及时公开通报。主要形式有:1.医院中层干部院周会。2.医院党代会。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4. 医院全院职工大会。5.院内各类简报、刊物。6.医院宣传栏或通知栏。7.医院各类职工座谈会。8.医院网站新闻。9. 各科室业务查房、行政查房、教学查房。四、公开内容(一)向社会公开内容
1. 医疗机构概况
公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公开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公开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公开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公开承担的教学任务。2. 医疗机构环境公开医疗机构位置及周边的交通;公开医疗机构内交通线路及导诊路标提示;公开门诊、急诊、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及科室布局;公开紧急情况应急避难的疏散通道。3. 行风廉政建设公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及监督途径;公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公开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公开行风廉政建设情况。4. 医疗服务工作人员佩戴名牌上岗;公开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公开专科、专业门诊、专科特色;公开医疗机构服务时间;公开门诊、急诊、住院服务流程和便民服务流程;公开预约挂号方式、门诊诊疗项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提供门诊咨询服务;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二)向患者公开内容1. 服务告知能够有效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进行病情告知;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诊疗服务的流程、费用及有关事宜;向患者告知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及报告等有关服务内容;向患者告知辅助检查前的注意事项;向患者公开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公开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程序;公开向患者提供病历复印的服务流程和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2. 服务价格及收费为患者提供收费查询服务;公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药品价格。(三)向内部职工公开内容1.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公开有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重要人事任免;公开重要项目安排;公开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2. 业务管理公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公开医疗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开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公开重点部门的工作流程;公开应急方案;公开药事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开药物、耗材使用监控结果;公开财务管理经营情况,业务收入、经济效益情况等。3. 职工关注事项公开职工权益相关事项;公开人事管理有关事项。五、监督机制院务公开监督机构定期对全院院务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小组通过随机走访、查阅意见箱、接听电话等方式收集和记录员工、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反馈,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六、考核办法监督考核机构依据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对医院每年的工作进行督查,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七、说明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既往制订的制度与本方案有冲突者,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医院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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