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舟镇创建全国卫生乡镇工作(购买病媒生物防治及“三防”设施安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舟镇创建全国卫生乡镇工作(购买病媒生物防治及“三防”设施安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舟镇创建全国卫生乡镇工作(购买病媒生物防治及“三防”设施安装服务已由 中国共产党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委员会 以舟委议{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集镇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主要内容: 病媒生物防治、综合资料、三防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项目地点:新舟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要求: 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需满足如下要求:a、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须具备消毒灭害服务相关有效(C级及以上资质);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d、须提供遵义市卫健局(原爱卫办)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备案书》。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7 月 1日 9时00分 至 2019 年 7月 5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昆明路唯一国际10号楼13层10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14 时 00 分,地点为 遵义市昆明路唯一国际10号楼13层9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
8.1 本项目投资:约42万元 。
8.2 须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消毒灭害服务相关有效(C级以上资
质)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提供遵义市卫健局(原爱卫办)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备案书》(或复印件盖公章);报名时提交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壹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舟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2*****855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常瑾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栋33层/ 遵义市昆明路唯一国际10号楼13层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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