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改造、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共享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机房改造、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共享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市采购中心关于

办公自动化等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地税局、市委组织部、市图书馆委托,对其机房改造、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共享工程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地税局信息化建设、机房改造;长治市委组织部办公自动化设备;长治市图书馆共享工程设备。

二.项目编号:长政采GK-A[2011-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3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长治市地税局信息化建设、机房改造。包括动力环境监控、机房改造、强电改造。预算金额:肆拾伍万零伍元整(¥450005)。

第二包:长治市委组织部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网格化管理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等。预算金额: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

第三包:长治市图书馆共享工程设备,包括彩色复印机、室外电子屏、电脑、交换机等。预算金额:贰拾壹万捌仟捌佰壹拾贰元整(¥218812)。

注:上述各包明细详见招标文件,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用户协商。

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册资金大于伍拾万元;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所投产品要求:

1、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节能标准;

2、带*号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或在长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注册的(长治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书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

5、包三机房改造工程总体原则遵循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节能环保、涉密性等设计原则,施工单位应具备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2月21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长治市财政局一楼采购中心综合科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长治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开户名称:建行长治英雄路支行

银行账号:140*****208********5

联系 人:秦丽萍

联系电话:****-*******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2月22日 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会议室(长兴中路305号2266房间)

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丽萍 电话:****-*******

邮编:046000

长治市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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