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经由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19】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址:独山子区盘锦路以东,重庆路以西,贵阳路以南,昆山路以北,现有污水处理厂内
3、建设内容:对现有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系统、二级生化系统、中水处理系统、及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和维修维护,同时新建一套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增加臭气处理系统、污泥深度处理系统、养殖基地污水混合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设计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按已批复可研报告,进行处理规模2万m3/d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设备调试、人员培训、操作指导培训、联合试运转、试运行、竣工验收、现有污水厂厂内池体及中水蓄水库废渣、淤泥清理外运处理等所有工作内容,不限于以上内容。内容包括:
(1)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及评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预算书、竣工图编制、尾水排放设计等(审查工作由发包人负责组织专家进行,但所发生的专家评审、会务等一切审查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2)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工艺、消防、防雷、自控仪表、厂区给排水、道路、消防、建筑单体及厂区智能化等专业;
(3)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设备等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
(4)完成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
(5)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
(6)全部工程竣工交付、竣工试验、调试、验收、试运行、最终交付投产、工程保修,满足业主的使用需求;
(7)工程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8)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工程;
(9)试运转与工程质量的交工验收;
(10)竣工验收;
(11)工程项目各项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移交、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其他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自治区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5、监理费控制价:112.8万元;
6、工期要求:1)计划施工图设计完毕日期: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2)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日开工,2020年10月30日竣工。
3)计划竣工环保验收日期:2020年11月15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EPC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综合监理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涉及案件人
员、案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近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犯罪行贿记录、资质不良行为、承揽业务不良行为、工程质量不良行为、工程安全不良行为、围标串标不良行为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如针对上述6项不良行为能够提供法院、检察院出具的结案证明材料原件并附案件办理人员联系电话则可接受投标。
4、报名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
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1月-2019年6月社保证明明细、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投标单位缴纳的2019年1月-2019年6月份社保证明明细、提供所报总监理工程师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网上在建项目截图及总监理工程师在全国范围内无两个以上在建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区外投标单位还应提供经备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报送手续。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涉及案件人员、案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近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犯罪行贿记录、资质不良行为、承揽业务不良行为、工程质量不良行为、工程安全不良行为、围标串标不良行为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如针对上述6项不良行为能够提供法院、检察院出具的结案证明材料原件并附案件办理人员联系电话则可接受投标,投标人须自行提供以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评标办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15:30时至19:3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报名(节假日休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成功的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时间为(2019年7月1日10:00时-2019年7月5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行 号:102 885 080
09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李付成 联系电话:189*****2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
报名联系人:纪娜、苏丽 联系电话:****-******* 133*****009
2019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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