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MR-2019FS007#扬州市江都区真武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询价招标公告
JDMR-2019FS007#扬州市江都区真武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询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DMR-2019FS007# 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
公司: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真武中心卫生院委托需采购如下货物(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投标文件请于2019年7月5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密封盖章送至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3、投标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江都区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拒绝下述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名称: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利民路支行;账号:****************0144。(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上述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江都区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
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产品所属类别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40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二楼。
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1、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2、法人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产品所属类别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7、投标产品目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注册证有效期等);8、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证明文件;9、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10、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1年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函的承诺书;1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13、《企业声明函》(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1.以上标书内容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标书内容不全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2.标书中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其相应的原件(如产品的宣传彩页、白皮书、说明书、官方权威的备案技术文件等)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提供有效原件的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详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4、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1年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函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5)。投标供应商擅自修改格式内容或填写内容不全者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定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须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前付合同价款的25%,第二年年底前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三年年底前付至合同价款的75%,第四年年底前结清余款。
九、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本投标项目须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出席本次采购活动的,须携带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十一、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阚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周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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