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相关工作接待日的通知

关于设立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相关工作接待日的通知


关于设立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相关工作接待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倾听、了解相关单位的呼声与诉求,促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定于自2019年7月3日起,设立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相关工作接待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接待时间:2019年7月3日起,每周三上午8:30—11: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周三)。2、接待地点: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咨询服务室(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3、接待内容:解答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相关问题,其它相关工作按已公布的工作规程执行。请提前填写企业咨询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咨询时务必携带此表。企业咨询登记表.docx特此通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6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接待 医用耗材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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