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梧宅~溪头排洪渠工程施工招标(泉州市)
河市梧宅~溪头排洪渠工程施工招标(泉州市)
施工招标公告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招标项目名称:河市梧宅~溪头排洪渠工程2、招标项目地点:河市镇梧宅~溪头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工程类型:水利、市政工程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长约571.69米排洪渠(桩号0+000~0+571.69)溪堤整治工程,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6、投资额:约250万元人民币7、资金来源:上级拔款及自筹8、建设工期:75日历天9、工程质量:合格10、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政府11、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以下任一施工资质均可:①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资质的施工企业;②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3、投标人保证能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其数量与品种应能满足工程的施工作业要求;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应专业(投标申请人若为水利水电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应持水利专业;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应持市政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5、投标人保证在中标后不将工程转包或分包;6、福建省外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贰拾万元。8、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泉州市商业银行打锡街支行账号:****************三、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资格审查申请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1、法人单位介绍信;2、经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身份证;4、《项目经理经营手册》(若有);5、福建省外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申请须知为准。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由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报名。四、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4年5月27日至2004年6月4日(节假日照常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地点: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泉州市津淮街中段水电大厦二楼)。五、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政府联系人:黄群沙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明杰电话:****-*******、********00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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