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大楼(南平市)
光泽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大楼(南平市)
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教监招(2004)----0101、光泽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大楼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为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本项目总建设面积约3750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60万元,框架五层;招标范围:土建、水电(详见设计图纸);资金来源:省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其它由地方自筹资金;2.2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光泽县文昌路111号;2.3工期280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省外企业还应符合闽建[2003]55号文有关规定)。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5、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应提供《省外企业在闽分支机构备案书》。(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身份证、《省外企业在闽分支机构备案书》应提供原件)前来报名并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否则不予受理。6、报名地点:光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时间:2004年5月24日至200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7、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9、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4年6月1日12:00以前送至光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10、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12、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招标人:光泽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办公地址:光泽县二一七路146号邮政编码:354100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人:刘鸿桂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巷27号邮政编码:350011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人:叶敏200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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