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奉青路桥梁装饰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宁市奉青路桥梁装饰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奉青路桥梁装饰工程(第二次)已由西宁市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城中发工信字(2019)3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48号
(2)招标内容:奉青桥位于创业路与同安路交汇处,桥梁87.76米,为单跨下承式钢管混凝土双提篮系杆拱桥,本次改造计划对奉青桥进行外观立面进行清洗装饰,桥梁灯饰亮化及照明配电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7月02日09:00时至2019年07月08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A座14楼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22日 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22日 10: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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