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玲苏中学教师宿舍楼B幢工程招标公告(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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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简章南安市玲苏中学教师宿舍楼B幢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康美镇玲苏中学校内,建设规模:约1100M2,现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2004]19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以下要求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一、投标单位须具有:1、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且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所需的技术、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二、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提交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经营手册》复印件(无《经营手册》者须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有效无在建工程证明);5、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开具的20万保证金汇票、电汇、转帐支票凭证(应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复印件,(保证金汇入: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南安建行一处;帐号:***********************)。6、企业所在地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复印件。定于4月13日15:30时在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安市新华街321号)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委托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会议;且项目经理应于当日14:40~15:30时内签到,尚应带报名资料2-7原件,到会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三、递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时间:2004年5月13日15:30时前。四、投标保证金递交:应于2004年5月12日17:00时前汇到指定帐户,以报名截止期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五、入围投标单位的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六、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性全部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七、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审查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审查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提交的申请审查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八、其他事项:报名时间:2004年5月8日至5月12日受理时间:每天8:00~11:1015:00~17:00报名地址: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人:黄荣洲电话:****-*******九、补充事项:省外施工企业参投本工程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施工企业资审时有项目经理经营手册者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经营手册。]建设单位:南安市玲苏中学法定代表人:苏上法招标代理单位:南安市成功建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浩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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