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招标公告

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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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项目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凤阳县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2019NTCJ0265

委托方

凤阳县小溪河镇小溪河村民委员会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19年7月2日9:00始至2019年7月18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9年7月2日9:00始至2019年7月1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 广告牌长28米,高4米,钢构结构,面积112平方米。

2、 租期3年。

3、 免租装修期无。

2、广告牌不得擅自转租,若发生上述情况,委托方将广告牌无条件收回,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租金及保证金

出租底价

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

0.9万元/年

0.2万元

1万元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对标的特别说明

(一)出租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和区域,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确认了标的对应媒体的范围、位置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所发布商业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所有内容需经过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三)承租方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禁止发布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广告牌出租合同》。

出租价款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出租价款支付: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实际租金,与首期费用一并支付。

出租期满或合同解除,如承租方结清全部费用且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时不计息退还。如在出租期内承租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若合同继续履行,则承租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后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上述出租价款、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以转入出租方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广告牌出租合同中约定。

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凤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账号:131*****293********),并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办理报名手续。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十二

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承租人,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承租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承租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广告牌租赁合同》的,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查处。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广告牌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承租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租赁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广告牌租赁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广告牌租赁合同》的。

十七

其他说明

(一)委托方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

3、出租广告牌用途、租赁要求或其他约定

4、关于本次出租行为的决策

5、出租广告牌的权属证明

6、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承租人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广告牌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hfggzy.com),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夏美庆,联系电话:159*****576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曹金帆,联系电话:****-*******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③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凤阳县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项目公告(项目编号:2019NBCJ00265)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凤阳县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项目公告(项目编号:2019NBCJ00265)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凤阳县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项目公告(项目编号:2019NBCJ00265)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信誉,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广告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发布过虚假广告。

5、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6、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委托方安徽欣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并在其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

现场踏勘证明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兹证明(意向承租人单位名称)已于2019年月日来顺园小区进行凤阳县小溪河镇小溪河村广告牌出租项目公告(项目编号:2019NBCJ00265)现场踏勘,我方已主动告知其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如因我方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导致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意向承租人盖章: 委托方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6:

广告牌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名称:

广告牌数量:

地址:

一、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租金合计每年支付元/年(大写)。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具体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天内_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新一轮招投标。

2、无论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广告牌,并应将装饰镜广告牌上内容进行清除。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大写),与首期费用一并支付。用于保证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在出租期内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若合同继续履行,则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后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出租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在结清全部费用且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无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且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完成将广告牌中的内容进行清除等工作,则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予以返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2、为更好地美化环境,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享有广告牌广告发布权。

2、甲方如发现广告牌出现问题,如掉落、毁损,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广告牌改建、重建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广告牌有独家广告发布权。

2、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广告牌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构成不当损坏。

2、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

八、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经办人: 经办人:

2019年月日 2019年月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租 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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