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道路彩化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3条道路彩化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条道路彩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条道路彩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3条道路彩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19]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工程规模:项目对新吴区机场路、锡梅路、新洲路3条道路进行彩化提升,长度约15.8公里,提升面积约15.2万平方米。

工期:2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80万元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估算修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风景园林工程甲级]或者[综合类甲级]

(2)/

财务要求:2015年至2017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4月~2019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4月~2019年6月的缴费证明;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02日9:00时至2019年07月08日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区(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夏工
电话:电话:139*****50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 分,至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 分,至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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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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